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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揭回扣黑幕 医院副院长涉嫌受贿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6年6月11日 来源:萧山经济犯罪律师     http://www.xshjjfzls.com/
某医疗器械公司副总经理的业务工作笔记本上写上回扣清单,却牵出了一家医院的副院长和该医院至少5个主刀医生收受回扣的“黑幕”,该副院长在接受反贪干警的讯问时大爆业内“潜规则”。

日前,此案已被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破,同时移送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受贿罪的武汉某医院副院长竺某提起公诉。

据了解,2006年8月,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在办案过程中,查获了武汉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魏某的一本工作笔记本,笔记本上面记载了其在工作期间多次向武汉某医院副院长兼骨伤科主任竺某等人行贿的事实。根据分析,检察机关认为该医院相关人员存在受贿的重大嫌疑。

据查,在2003年至2006年期间,为了“感谢”该医院副院长及骨外科主任、主任医师竺某在多次主刀手术中选择使用了由武汉某医疗器械公司供应的医疗器械,魏某12次向竺某行贿74162元,该医院的多名主刀医生参与分回扣,竺某实际分得25000元,另收受了另外四家公司销售人员47000元。

竺某被查获归案后,已退出全部赃款。日前,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对竺某提起公诉。

业务代表自述:回扣比例为25%-40%

魏某,今年35岁,武汉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正是他的一本工作笔记将“竺副院长”拉下水。

他是2003年应聘到该公司当业务员,去年3月份任副总经理。

2004年7月份,他所在的公司经过招投标程序并中标后继续与该医院开展业务交往,主要给该医院供应销售人工关节、钢板、脊柱系列,通称“人体内植物”,他在该医院共开发了40笔业务,因此,他将每笔业务都详细记在了笔记本上。

魏某称,公司每年甚至每季度都要根据市场行情,对方回款情况,产品品种等因素给他一定比例的回扣权力,由他与医生单独协商,协商妥后在每次手术后两三天内公司将回扣款拨给他,由他预付给医生。

至于回扣比例,魏某称,这几年国产器材品种回扣的比例在40%%左右,进口品种因价格高,回扣比例只有25%%,因事先做了工作,医生对他们的回扣比例都心中有数。

魏某称,回扣款一般都是手术后趁医生值班时到值班室单独交付。

副院长自曝:回扣促销是业内“潜规则”

据了解,竺某今年43岁,毕业于同济医科大学,1985年便在该医院任医师,从2001年起,由于精通业务,38岁的他被提拔为该医院的副院长,同时于去年4月兼任医院骨伤科主任。

在接受反贪局调查时,竺某曝出业内“潜规则”。

据竺某交代,其在医院的骨科手术中,经常使用人工钢板和人工关节类内固定器械等医疗器材。这些器材经招投标,武汉某医疗器械销售公司等四家公司成为医院的器材供应商,医院手术只能使用这些公司提供的器材。

在科室手术业务例会上,一般由科室主任指定手术中所用的医疗器材及其经销商,有时主刀医生或接诊医生也可指定。同类器材往往由两三家中标公司供货,经销商为提高销售量,就会根据器材使用情况私下给主刀医生或科室主任送回扣,一般回扣幅度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40%不等。

竺某称,手术医生(特别是主刀医生)或科室主任根据手术的情况来指定医疗器材及其供应商,经销商采用回扣的方式进行产品促销是他们医院骨科医生都知道的秘密。竺某从2003年底知道有这个秘密,所以在手术中多次为手术所用的器材指定了经销商,多次收受了经销商的回扣。

竺某说,经销商有回扣促销是手术医生共知的秘密,大家逐步形成了一项“潜规则”并自觉遵守,即大家一同做手术一起分回扣。回扣一人收大家分,只是每个经手收受回扣的医生分配回扣的方式各不相同。相对来说,主刀医师、在手术中起作用较大的医生、职务高的医生一般要分得多一些。他在收受了某医疗器械销售公司业务员魏某、黄某的贿赂后,也按这个规则把钱分给其他的手术医生们,一般他自己要从中分得40%,剩下的钱一般平分给其他手术医生。

副院长痛悔:没有认识到是犯罪

案发后,竺某退出全部赃款。他在接受反贪干警的调查时,对自己的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很后悔。

竺某称,“我现在才知道这是受贿的犯罪行为,我当骨伤科副主任的时候就知道我们医院有医生收受经销商回扣,但是直到当了副院长,我都没有正确认识这种行为的违法犯罪性,我不仅没有制止其他医生的受贿行为,自己还积极参与。我在科室执业时,收受回扣或伙同其他医生收受回扣,一定程度上滋长了这种不良社会风气的蔓延,最终害了自己和医院的同事,败坏了医院和医生的形象,我现在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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