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江西安远县建设社区矫正监管中心,作为相对集中统一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机构,履行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建立健全“六统一”工作机制,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
统一接收机制。无论是法院新判决、裁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还是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构押送来的社区矫正人员,均由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统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监管中心报到。县级监管中心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3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统一建档机制。全县所有社区矫正人员统一由监管中心登记、建档,做到一人一档,集中专人管理。
统一分派机制。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户籍和居所情况,从有利于监管改造出发,统一分派落实到相应乡镇司法所,并会同司法所按一人一个矫正小组的要求,建立由邻里、亲友、村干部和社会志愿者组成的矫正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3人,并落实责任。
统一巡查机制。该县监管中心或乡镇司法所每10天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今年4月,该县监管中心建立了社区矫正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利用GPS定位,强化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跟踪管控。
统一奖惩机制。根据社区矫正人员表现和乡镇司法所意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统一办理实施社区矫正人员的奖惩。
统一宣告机制。由社区矫正监管中心或责成乡镇司法所,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村依法宣告实施社区矫正,到期依法宣告解除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