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宁波宁海“限高令”让老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5日
来源:萧山经济犯罪律师 http://www.xshjjfzls.com/
【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宁波宁海“限高令”让老赖难摆阔
近日,记者从宁波片宁海法院执行局了解到,该院近期将采取措施限制“老赖”的高消费行为。
针对一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暗地里却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入宾馆、酒楼等高消费场所,进行各种高消费行为,为维护法律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今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今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该规定对九类高消费进行了明确限制。(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限制高消费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法院作出决定后,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还可以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可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据悉,宁海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限高措施,严厉打击被执行人消极履行、规避执行及抗拒执行的行为。该院及时制订了《关于实施“限高令”流程管理和操作细则》,并印发宣传手册,向当事人告知相关规定,营造执行威慑机制的良好氛围;加强部门联动,协调车管所、房地产交易中心、银行等相关部门联合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