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经济犯罪律师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动态
犯罪状态
经济犯罪
刑事审判
经济犯罪资讯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法律文集
刑事动态
犯罪状态
经济犯罪
刑事审判
经济犯罪资讯
刑事法规
刑事文书
经济犯罪法规
自首知识
刑事诉讼
强制执行
刑辩指南
经济犯罪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强制执行
犯罪嫌疑人最长可被羁押多久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7日
来源:
萧山经济犯罪律师
http://www.xshjjfzls.com/
传唤、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拘留最长37天;
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与办案期限相同,侦查阶段最长7个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1个半月,一审(法院)两个半月,二审(法院)两个半月,退回补充侦查后,侦查机关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改变管辖的案件重新计算办案(羁押)期限,发现新(漏)罪的案件办案(羁押)期限重新计算。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刑事律师在在拘传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哪
2.中国民事诉讼基本理论之构成(下)
3.应将刑事拘留纳入检察监督范围
4.民事强制执行权的属性与运行
5.批准逮捕决定只有一次执行效力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萧山经济犯罪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3706817283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